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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西班牙 10月1日試行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 |
2013-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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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息服務20131001 14:48:33)繼台美、台日PPH之後,智慧局"專利合作"又有斬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王美花局長與西班牙專利商標局局長派翠西亞 加西亞女士(Patricia Garcia-Escudero Marquez)於台北時間9月20日下午正式簽署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 簡稱PPH)備忘錄,有利兩國加速專利案件審查。
此次台西所簽署的PPH MOTTAINAI計畫,是國際間簽訂PPH類型中之進階增強版,相較於之前台美或台日間所簽訂之一般型PPH,其可適用受惠之專利申請案範圍更加寬廣,不再限制於僅第一申請局的審查結果才能為後申請局所參考,放寬成簽訂雙邊之專利局任何一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均可據此向另一個專利局提出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審查。舉例來說,國人在台灣先提出專利申請再依據相同發明到西班牙提出專利申請佈局,若西班牙專利局先發出審查結果,此時申請人就可以據此向我國智慧財產局提出PPH的申請,這種態樣在一般型PPH是無法被受理的。因此這次台西專利局簽訂之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備忘錄,具有在國際雙邊審查合作之劃時代意義,相信能帶動與其他國家有更多且更進一步的審查合作。
台西PPH試行計畫將於102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試行期間為2年,台西雙方將於試行期滿後進行評估。 詳細中文申請書及作業方案請上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lp.asp?CtNode=6714&CtUnit=3225&BaseDSD=7&mp=1
或西班牙專利商標局網站:http://www.oepm.es/cs/OEPMSite/contenidos/PPH/PPH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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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引據:中央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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