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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進化」 增邊境保護措施 |
2014-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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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專利法修正案,新增專利邊境保護措施,只要專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並提供足額擔保,就能向海關申請查扣疑似侵權商品;不過被查扣人也可提出兩倍擔保金進行「反查扣」加以反制,預期未來專利戰線將拉到國門之外。
專利法修正案是由立委李貴敏提案,並於上周五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指出,將於兩個月內公布配套實施辦法,屆時新措施就能上路。官員預期,由於資通訊產品涉及的專利項目較多,國內資通訊製造業者受惠可能較顯著。
國產手機大廠HTC 2010年遭蘋果控訴侵權,於2011年底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禁止進口」,影響多款手機在美上市時程。立法院修法後,這類拒敵於海關之外的專利大戰也可能在台灣上演。
智慧財產局指出,新法上路後,專利所有權人只要認為進口商品有侵害專利嫌疑,就可用進口商品完稅價格為擔保金向海關申請查扣,避免商品進口後侵害專利所有權人權益。
智慧局官員指出,商品完稅價格須經海關核定,因少了管銷成本和利潤,通常比市價低。為保障被查扣人權益,若被查扣人願提出商品完稅價格兩倍的擔保金,也能解除扣押正常輸入商品。
智慧局官員提醒,商品完成扣押後,專利所有權人必須在12日內向相對人提出侵權之訴,否則不但扣押將被解除,專利所有權人還須負擔因查扣產生的倉租、裝卸等費用,還可能要負擔被查扣人提出的損害賠償。另一方面,若被查扣人最後勝訴,也可向專利所有權人求償。換言之,若在沒有把握下查扣相對人貨品,也可能付出不少代價。
李貴敏指出,2010年以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共受理了204案,其中台廠為被告個案有65案,占資通訊總案量約三成,新法上路後,國內也將有相似條文保護業者。
全文網址: 專利法「進化」 增邊境保護措施 | 稅務法務 | 財經產業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408131.shtml#ixzz2qWFjtL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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