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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商標




商標

商標簡介:
  商標種類及態樣: 商標平面(中文、外文、圖形任意組合)、顏色 ( 組合或單一 ) 、立體、聲音;團體商標; 團體標章
及證明標章。

商標
是使用於產品或產品包裝上的商標,如化粧品、鞋子、衣服….等產品。
顏色
單純以單一顏色或顏色組合作為商標申請註冊,而該單一顏色或顏色組合本身已足資表章商品或服務來 源者而言,不包括以文字、圖形或記號與顏色之聯合式商標,如金頂電池的金色與黑色、加油站的紅白 藍條紋……等案列。
立體
以三度空間之具有長、寬、高所形成之立體形狀,並能使相關消費者藉以區別不同之商品或服務來源之商標,如麥當勞叔叔、肯德基上校…….等。
聲音
足以使相關消費者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之聲音,如已具識別性之簡短的廣告歌曲(綠油精)、旋律(少女的祈禱使用於收集垃圾知清潔等服務)、人說話的聲音、鐘聲、鈴聲或動物的叫聲等。
服務商標
無具體的產品,是服務行業在提供服務時所使用的商標,如零售業、顧問業、貿易…等服務業。
團體商標
以營利為目的,指表彰某個團體成員所共同使用的品牌,而其成員所產製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皆可加以 標示該團體商標,如農會、漁會、產銷合作社……等團體。
團體標章
非營利為目的,表彰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的組織或會籍,且與商業活動較無直接關係,如獅子會、扶輪社、協會、發展促進會……等團體。
證明標章

用以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性、品質、精密度、產地或其他事項的標誌,如ST玩具安全標誌、UL電器安全、耐震標章、防火標章……等證明標章。


商標審查時間:約6~10個月。



商標申請人資格:公司或個人(可為兩個申請人以上)均可。
  .商標期限:自註冊公告日起算 【10 年】。
  .審查制度:實際審查。
  .優先權:凡WTO 之會員國皆可主張其優先權。
  .延  展:商標專用期限屆滿前六個月內可辦理延展;延展一次可再用【10 年】。


商標領證及年費事項:
    商標經核准後註冊費得分二期繳納;其分二期繳納者,第二期之註冊費應於註冊公告當日起算屆滿第三年之前三個
   月內繳納之。

法       條
內       容
第二十六條
   
前條第二項之註冊費得分二期繳納;其分二期繳納者,第二期之註冊費應於註冊公告當日起算屆滿 第三年之前三個月內繳納之。
第二期註冊費未於前項期間內繳納者,得於屆期後六個月內,按規定之註冊費加倍繳納。
未依前項規定繳費者,商標權自該加倍繳費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消滅。

商標取得註冊後,注意事項:
1.應就當初商標申請之態樣使用,不可任意變換或加註記使用,如違法將依商標法廢止註冊。
2.應持續使用商標,若商標經註冊後無使用或停止使用滿3年期,任何人得廢止其註冊。
3.專用期限之延展,商標權期限【10年】,期間屆滿前【16個月】起至屆滿後【6個月】內申請;其於期間屆滿後【6 個】月
   內申請者,應加倍繳納註冊費,未延展者商標權自期限屆滿次日起消滅。
4.如有商標權移轉、授權,應向商標專責機關登記;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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