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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英簽署智慧財產權合作瞭解備忘錄 |
2013-1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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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英智慧財產權合作再突破!歷經多年努力,台灣與英國在智慧財產權合作上,又向前跨出一步,台灣與英國繼89年簽署優先權相互承認備忘錄後,再次進一步簽署「駐英國臺北代表處與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間智慧財產權合作瞭解備忘錄」。
本次簽署之備忘錄,是經由駐英國代表處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持續努力,掌握海峽兩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以及「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的重要契機,藉由4次「台英智慧財產權視訊會議」適時剴切說明我國相關國際合作成效,並就商標、設計、專利等主題,進行專業討論與交流,有效促使英方體認我國智慧財產權領域發展之豐碩實績。
本次台英智慧財產權合作瞭解備忘錄先於今(102)年9月13日在台北,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王美花局長、外交部呂世凡科長等人見證觀禮下,由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BTCO)胡克定(Chris Wood)代表先行簽署,再經王美花局長9月16日率團出訪歐洲(英國、法國、西班牙)時一併攜至英國,於台北時間9月17日,在王美花局長、英國智慧財產局長Mr. John Alty、我駐處同仁及英方人員等見證觀禮下,由駐英大使沈呂巡完成簽署生效。其中涉及雙方主管機關多項合作事項,例如雙方主管機關將就國際智慧財產權議題,交換彼此觀點。雙方主管機關也將交換彼此之法規變革與實務運作,在在均有助於相互瞭解。另外雙方亦同意在條件許可下,進一步以共同工作計畫方式,擴大相互合作範圍。
智慧財產局王美花局長除見證簽署外,此次率團訪問英國智慧財產局,並與Alty局長達成多項共識。雙方將繼續透過視訊會議,規劃相關官員互訪、分享實務運作與研究報告等執行方式,並就具體議題展開會談。相信雙方定能在此基礎上,開展台英智慧財產權合作。
新聞引據:智慧財產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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