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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優先權證明 台日明年7月開通
2013-01-14
台日智財交流續深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透露,繼台日「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上路,大幅縮短專利審查時間,明年7月將開通「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機制,是我國與他國專利審查機構系統相互整合首例。

第37屆台日經貿會議上周四(29日)落幕,參與智慧財產組交流的官員透露,本屆會議中,雙方除討論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更將擴大雙邊審查官交流機制。

專利優先權設置目的,是為保障申請人首次申請專利之後,法定期限內,可就相同主題發明再提出申請,並以首次申請日期作為申請日,以排除可能遭其他國家抄襲、搶註。

智慧局官員表示,為證明時間點的優先權,申請人需具備相關官方證明文件,以往查驗過程中,日方申請人需來台辦理,或委託台灣代理人;明年7月雙方專利審查機構可望開通互相查證功能,僅需申請案號即可查詢,我方申請人同時也可受惠。

新聞引據:【2012/12/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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