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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茶花=兩倍茶花素 智財法院判商標不能註冊
2013-02-04
東森新聞記者楊佩琪、歷亞格艾/台北報導 知名飲料公司維他露生產的雙茶花飲料原本已經註冊商標成功,但最近智慧財產局卻判決敗訴,「雙茶花」三個字依法不能註冊。智慧財產法院認為,雙茶花只是向民眾說明,使用成分是兩倍茶花,不能當作商標註冊使用,讓維他露公司相當錯愕。

這一罐是茶花,另一罐加了烏龍的也是茶花……市面上標榜健康的茶花茶品百百種,要喝哪一種端看民眾自己選擇。國內兩大廠商為了茶花註冊爭論不休,維他露食品公司在2009年用雙茶花申請商標獲准;同年10月,另一家黑松也替旗下的茶花綠茶申請註冊商標,卻沒有申請成功。

黑松因此向經濟部提出訴願,經濟部於是要求智慧財產局對維他露的雙茶花商標做處分,這下引發維他露不滿,一狀告進智慧財產法院,強調自家的雙茶花不僅是獨創,知名度也夠;但智慧財產法院判定維他露敗訴,雙茶花三個字不能註冊。

不少民眾一看到雙茶花,都認為是兩倍茶花素,成了智慧財產局判決敗訴的理由之一,認為雙茶花只是一種量的說明,茶花也被業界廣泛使用,如果讓維他露註冊專用,可能導致其他廠商出現問題。在健康概念掛帥的情況下,各大廠不約而同推出茶花飲料,競爭激烈,商標當然得錙銖必較,但雙茶花不得註冊,恐怕是業者所始料未及的吧!

新聞引據: ETtoday 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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