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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巴西輸掉iPhone商標官司 |
2013-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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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監管機構裁決說,美國蘋果電腦公司在巴西沒有排他獨家使用「iPhone」商標的權利。
該裁決的起因是巴西當地的手機製造公司Gradiente Eletronica在2000年註冊了同名商標,他們的註冊時間比蘋果公司的註冊早7年。
蘋果公司發言人拒絕對此發表評論。
不過巴西工業產權局(INPI)對BBC記者說,他們獲悉蘋果公司將對裁決提出申訴。
工業產權局還說,巴西的裁決僅適用於手機,而位於加利福尼亞的蘋果公司在其他領域,包括服裝、軟件和各種出版都繼續獨家擁有「iPhone」的商標。
蘋果公司仍然可以繼續在拉丁美洲最大的市場銷售以「iPhone」作為商標的手機,但是巴西公司Gradiente有權就獨家使用「iPhone」的商標提出訴訟。
工業產權局還說,蘋果公司一直強調說因為Gradiente公司在2012年12月以前一直沒有發行以iPhone命名的產品,他們應該擁有使用商標的全部權利。
新聞引據:BBC中文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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