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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一家民營酒廠所生產「宝門高粱酒」,由於商標字體與金門高粱酒太過相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鑑定後認為有使消費者混淆之虞,業者被警方依違法商標法罪嫌函送法辦。
金門縣刑警大隊上月先在廈門購買到這批高粱酒,循線發現是金門的民營酒廠生產,經金酒公司確認非該公司產品後,再送智慧財產局鑑定。
智慧財產局來文指出,該批「宝門高粱酒」與金酒公司申請註冊商標之「金門高粱酒」圖樣,鑑定結果指出,一般消費者極有可能誤認其來自相同來源。
警方表示,金門高粱酒是金門的經濟命脈,金酒公司在台灣與大陸地區已註冊「金門高粱酒」、「KINMEN KAOLING LIQUOR」及「雙龍設計圖」等多種專用商標,民營酒廠只要引用或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就可能涉及侵權行為。
聯合報提醒您:飲酒勿過量
全文網址: 與金高差一字 違商標法送辦 | 利字當頭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4/7972546.shtml#ixzz2Wcfda4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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